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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宽城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7-31 12:06:13 阅读量:623

 

一、碾子峪镇政府超标准购买体育用品问题。201610月,宽城县碾子峪镇政府参加全县干部职工篮球比赛活动,镇财政所原所长夏禹州为参赛人员购买运动服及运动鞋15套,总计花费14589,超出规定标准7080元。副镇长张立铁未对票据严格审核,同意核销上述费用。夏禹州、张立铁对此负有责任。夏禹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立铁受到提醒谈话处理,违纪资金已退缴。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峪耳崖分局巡查室主任石瑞华、科员李艳秋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3月下旬,石瑞华、李艳秋在松岭镇下乡执法检查期间,松岭镇大地百汇购物超市经理李某某为了能够在以后监督检查过程中受到照顾,在酒店宴请石瑞华、李艳秋。石瑞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艳秋受到记过处分。

三、大石柱子乡西梨园村党支部书记金德玉用集体资金核销应由其个人负担费用问题。20133月,大石柱子乡西梨园村党支部书记金德玉用集体资金核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参加农广校大专班的学费、注册费、教材费3650.00元,金德玉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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